
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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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波、王欢等人涉恶团伙案
2019年1月22日,贺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波、邵子轩、王欢等8人涉嫌强迫交易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危险驾驶罪一案在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。该案是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贺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恶案件。
2014年以来,被告人王波、邵子轩、王欢等人为谋取不当利益,在贺兰县利民西路、美洁巷等地多次采取滋扰、威胁等手段滋事生非、无故闹事,实施强迫交易行为,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营业,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。被告人王波还伙同吴桐、包超,被告人许银龙伙同樊志军,吴刚开设赌场,抽头渔利。为索要赌债,被告人王波、许银龙等人还对他人进行人身控制,暴力讨债。被告人邵子轩以收取“保护费”为由,强行索取其他经营者钱财,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。该团伙先后实施强迫交易、寻衅滋事、开设赌场、非法拘禁、危险驾驶等违法、犯罪行为多达9起,涉嫌5项罪名,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,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经审理,贺兰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,以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两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王氏兄弟涉恶团伙案
2019年6月1日,贺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氏兄弟等6人涉恶团伙一案,在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。
经查,被告人王飞、王超兄弟二人纠集其亲戚、朋友等6人采取暴力、滋扰等手段,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侵害他人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,扰乱经济、社会秩序。2018年1月期间,被告人王飞、王超兄弟二人伙同被告人李建军、史克奇、胡园分别在贺兰县城的KTV、某影视公司、麻将馆内轮流开设赌场十余天,每场参赌人员十余人,共计抽头渔利十余万元。被告人王超等人酒后肆意滋事,殴打他人,损坏他人财物,又伙同王默然在公众场合强奸未遂等行为,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舆论和政策压力下,仍不收敛,依然为非作歹、横行霸道、不思悔改,伙同刑满释放人员,为追求经济利益,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,严重破坏本地区的社会治安、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经法院一审判决:被告人王飞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;被告人王超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,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犯强奸罪(未遂)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总和刑期23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;被告人李建军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;被告人史克奇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;被告人胡园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;被告人王默然犯强奸罪(未遂)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,总和刑期九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同时依法追缴被告人王飞、王超、李建军、史克奇、胡园开设赌场违法所得10万元。
马兴国等15人涉黑团伙案
2019年4月17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兴国等15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罪、破坏选举罪、合同诈骗罪,向贺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法院拟于近期开庭审理。
2003年至2018年,马兴国等人无视国家法律,未经批准非法成立西马银移民开发区,大肆宣传、鼓动西吉县等地人移民至银川市西夏区,私自划地允许移民建房,向移民非法倒卖土地千余亩,虚构拍卖土地位置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活动非法获利千余万元。期间,为达到控制、管理西马银的目的,马兴国以移民开发区的名义安排家族、宗族势力担任村支书、校长、水管站站长等职务,成立保安队,向移民发放自制的土地转管证、庄园证、户口管理簿等,巧立名目、强行收取移民费用百余万元。2010年西马银临时党支部成立后,马兴国违规将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发展入党,把持西马银基层组织,形成西马银“独立王国”,并通过暴力妨碍公务、鼓动百姓集体上访、破坏基层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,逐步形成了以马兴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。
贺兰县检察院办理该案过程中,采取“引导侦查+自行侦查+联合侦查”的办案模式:共向公安机关提出51条补充侦查意见;主动到涉案地点、涉案单位进行调查、取证,进村入户了解当地群众的看法,向相关专业部门“取经”;严格按照涉黑案件打财断血的要求全面审查涉案财物 。马兴国等人必将依法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。